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冈市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现有黄石长江大桥收费站西侧,向东穿过黄石收费站后沿老桥依次跨越黄石大道、长江、大堤路后顺接省道S201,止于黄冈市浠水县桥头六车道与八车道渐变段终点处。路线全长约3.725km。原黄石长江大桥为5跨一联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桥跨布置为162.5+3×245+162.5=1060m,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0m。为满足通航要求,解除大桥安全隐患,适应交通量发展需求,对大桥实施改扩建工程。改扩建方案为对主桥上部结构进行拆除重建,下部结构拆除3#、4#桥墩,原位改造利用1#、2#、5#、6#桥墩,新建1处主墩,3#、4#墩墩身、承台和桩基拆除至满足防洪和航道要求的标高。引桥现浇箱梁、预制T梁拆除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基础根据检测评估情况予以加固利用或拆除新建。改建后共设置特大桥2.58km/1座,中桥32m/1座,收费站1处,超限检测站1处。按设计速度80km/小时、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4.5m标准建设。(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1、根据检测评估情况,黄石长江大桥目前为4类危桥,且涉及深水施工,拆除及新建过程安全风险较高。同时,大桥位于长江弯曲河道,通航条件复杂,桥位航运繁忙,中标人应根据现场建设条件,制定详细桥梁拆除方案、航道安全通航方案、环保应急方案,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确保本项目改扩建期间的桥梁结构安全及通航安全,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及通航保通方案。2、黄石长江公路大桥于1992年开工建设,1995年建成通车,省政府批准收费期限为30年,已运营近29年,现由黄石长江公路大桥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中标人应与原经营单位友好协商改扩建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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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 法人资格要求 | HSDQTZ-1 |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状况要求 | HSDQTZ-1 | 1、投标人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1亿元人民币,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1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 2、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 HSDQTZ-1 |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人民币3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
注:1、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银行授信额度金额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 2、同一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和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不同时累计,仅按两者中金额高的计算;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商业信誉要求 | HSDQTZ-1 |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SDQTZ-1 | 投标人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视为满足: 1、投标人近十年内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的收费公路投资人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近十年内具有1个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运营管理业绩。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资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签订的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协议》或《特许权协议》等,或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为投资该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项目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权协议》等。 运营管理业绩须提供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运营管理或收费的相关证明文件(收费相关证明文件指:收费单据、车辆通行费收费公示文件等)。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十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 投标人其他声明及承诺、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公开招标承诺函、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承诺函、关于通航安全及长江两岸保通承诺函、环保应急承诺函、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 5 | 投标报价(收费期)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且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7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法人资格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9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1亿元人民币,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1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 2、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0 | 投融资能力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人民币3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注:1、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 2、同一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和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不同时累计,仅按两者中金额高的计算;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1 | 商业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2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视为满足,则不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的收费公路投资人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具有1个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运营管理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资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签订的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协议》或《特许权协议》等,或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为投资该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项目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权协议》等。 运营管理业绩须提供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运营管理或收费的相关证明文件(收费相关证明文件指:收费单据、车辆通行费收费公示文件等)。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十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被冻结的。 | 14 | 利益冲突 |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15 | 收费期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建设期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7 | 资金来源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8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 19 |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 20 | 运营养护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或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90,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2,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均保持不低于80、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不低于90”的规定。 | 21 | 服务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满足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满足规范或标准中关于收费站服务、养护服务、出行信息服务、清障救援服务等相关要求”的规定。 | 22 |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的规定。 | 23 | 安全生产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 24 | 项目资本金 |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包括总额、首期到位资本金以及资本金全部到位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5 | 资金筹集方案 | 无资金筹集方案 | 26 | 投资成本控制 | 本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中承诺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内容对应的批复概算费用的97%。 | 2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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