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以 河北审批一备[202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车科技园(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7500万元,银行贷款:75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81.4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中车科技园(天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781.4米,建设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两条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其中:春熙路(地道口-胜景道)长度406.8米,含地道修缮;博学道(地道口-春环路)长度374.6米,含新建地道,总投资额25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春熙路(地道口-胜景道),博学道(地道口-春环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春熙路和博学道道路(含地道)及附属管线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地道设计、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春熙路(地道口-胜景道)长度406.8米为城市支路(含地道修缮);博学道(地道口-春环路)长度374.6米为城市支路(含新建地道),其中地道下穿京沪津山联络线,最大排水管径为d1800mm。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负责完成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均含所需的专项或专业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总投资额9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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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承接工程整体勘察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承接市政道路及附属管线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承接地道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2)结构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3)勘察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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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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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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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03 室,并携带投标关注截图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关注截图及联合体协议)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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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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