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奥莱综合体片区)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奥莱综合体片区)EPC总承包已由正定新区发展改革和审计局以正新发改审字〔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正定新区重点项目周边市政管网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奥莱综合体片区)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正定新区2.1.3建设规模及内容:提升改造雨水管302.99米,管径DN600-DN800mm;污水管302.99米,管径DN400-DN500mm;给水管302.99米,管径DN300mm;电力管302.99米,排管15xФ200mm。2.1.4勘察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总工期: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完成(勘察周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1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工程相关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财务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勘察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勘察方注册,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1.5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 00:00至2024-12-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05.228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 CA 驱动电话:北京 CA 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11-88033772;河北 CA 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400-707-3355 转6。6、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本项目根据【冀建建市函〔2024〕143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执行。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联系人:马永辉,联系电话:0311-887573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江波,联系电话:0311-8089025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正定新区建设局
电话:0311-8370669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收费标准:0 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正定县(正定新区)项目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正定新区商务中心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A座2816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马永辉 | 联系人: | 郭江波 |
电话: | 0311-88757316 | 电话: | 0311-8089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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