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EPC)二次

地区:云南 文山州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9
项目业主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
文山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EPC)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文山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EPC)二次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在城区嘉园路(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经登科路至嘉园路至文昌路至盘龙河段)新建DN300雨水管(II级钢筋砼管)550m、DN1600雨水管(II级钢筋砼管)380m、DN2000雨水管(III级钢筋砼管)847m、DN2200雨水管(III级钢筋砼管)855m(其中DN2200雨水管493m采用顶管施工,362m采用开槽施工),安装雨水箅子约135块(单块750mmx450mm),混凝土基础量3866.8m3,沟槽挖方量57325.1m3,沟槽填方量51521.1m3,沥青路面开挖及恢复量10673.4m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11-29 0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6-2121233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办人:赵辉
办公电话:0876-30507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奥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陈丽
办公电话:0876-3057288移动电话:1828765443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600202400650001001
标段名称:文山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EPC)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0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2-19 09:00
开标地点:(文山州)交易大厅-42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832.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在城区嘉园路(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经登科路至嘉园路至文昌路至盘龙河段)新建DN300雨水管(II级钢筋砼管)550m、DN1600雨水管(II级钢筋砼管)380m、DN2000雨水管(III级钢筋砼管)847m、DN2200雨水管(III级钢筋砼管)855m(其中DN2200雨水管493m采用顶管施工,362m采用开槽施工),安装雨水箅子约135块(单块750mmx450mm),混凝土基础量3866.8m3,沟槽挖方量57325.1m3,沟槽填方量51521.1m3,沥青路面开挖及恢复量10673.4m2。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经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主持设计经验,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2-1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28 14:39:08
2(招标文件)文山市城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EPC)二次.pdf2024-11-28 14:39:1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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