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利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湖南 张家界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9
项目业主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慈利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9日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慈利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慈利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服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4]C0643、委托代理编号:18630-20241129-5054、采购项目预算:759,5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采购招标控制价为暂定金额,最终以谈判文件为准)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财购〔2024〕1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759,500工程监理服务详见谈判文件1759,5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2024年下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湖南省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要求且均无在监工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其他说明;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6日 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慈利县零阳镇芙蓉巷29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九、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十、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一、谈判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吴女士1、电 话:18674408575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 称:慈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笔架路(3)联系人:王先生(4)邮 编:/(5)电 话:0744-3223382(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 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 址:慈利县零阳镇芙蓉巷29号(本项目联系地址)(3)联系人:吴女士(4)邮 编:427000(5)电 话:18674408575(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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