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电子标】

地区:广东 广州市
类型
EPC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30
项目业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404-440113-04-01-778030
投资项目名称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道大龙街城区大道121号,城市花园小区及骏景居,北至市莲路,东至广东广宏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南至尚东尚筑,西至美心东苑。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区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规模:总投资 2837.39 万元,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进行微改造,改造内容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和小区公共部分。(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改造内容:维修楼栋消防设施、规范楼栋“三线”、外墙治理、维修楼栋门、改造楼栋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楼道修缮、楼栋排水设施、化粪池、一户一水表、室外照明设施、外立面整饰,地面铺装等,改造最高楼层12层,高度约41.3米。(二)小区公共部分改造内容:新增楼栋消防设施、空调冷凝水管、维修室外消防设施、小区道路、地面铺装、供水管网、修缮围墙、“三线”整治、更换照明设施、小区绿化、小区公共空间、小区入口、非机动车泊位、儿童娱乐设施维修楼栋门、机动车泊位等。(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合同):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工程管理要求、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如下:2.6.1施工图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与管渠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验收配合、■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编制竣工图、■工程变更、■档案资料编制及移交等。2.6.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大龙街城市花园小区进行微改造。改造内容分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和小区公共部分。(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改造内容:维修楼栋消防设施、规范楼栋“三线”、外墙治理、维修楼栋门、楼栋供水设施、楼道修缮、楼栋排水设施、化粪池、一户一水表等,改造最高楼层12层,高度约41.3米。(二)小区公共部分改造内容:维修室外消防设施、小区道路、地面铺装、供水管网、修缮围墙、“三线”整治、更换照明设施、小区绿化、小区公共空间、小区入口、非机动车泊位、儿童娱乐设施、机动车泊位等。(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注: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数据以政府批复概算、施工图纸和招标人委托等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总工期为390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76.4242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3.2.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1、2、3、4其中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5)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6)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7)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0时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文及招标文件中提及的“交易平台”均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汉基工业区汉基大道1号
招标人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3926929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华北路1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20-846201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489222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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