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2-04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利用长安汽车鱼嘴基地新动力工厂现有厂房约3116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同时利用厂区内自有空地新建建筑面积约7849平方米,建设电芯预成组生产线和电池包生产线各6条。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4.0743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安汽车鱼嘴基地系列化电池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
(1)设计: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旧厂房改造为丙类厂房、新建丙类厂房、雨棚和门岗的建筑和安装;公用动力站房建设和改造;电池包生产线、公用工程及配套;附属的厂区道路、室外管网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以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的专项设计;
(2)服务:施工等后续招标项目配合、施工期间变更设计、驻场服务、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无论什么阶段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修改意见。
(3)配合: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4)建设区域的1:500原始地貌和管网测量侧;
(5)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设计深度须达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渝建发〔2018〕19号)[如有更新,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要求的LOD400深度。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供BIM模型,后续伴随施工服务直至项目最终竣工联合验收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点,分别在以下时间内交付设计成果:
(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地勘孔布置图;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建设区域的1:500原始地貌和管网测量成果;
(3)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报规方案;
(4)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现有厂房改丙类厂房的施工图(建筑、消防、防排烟等需报建审查图纸);
(5)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供新建丙类厂房,雨棚和附属的厂区道路、室外管网工程以及其它工程施工图;
(6)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供电池包生产线工程施工图。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
招标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sbyc31@vip.163.com | |
邮编: | 邮编: | 400023 | |
联系电话: | 023-67591542 | 联系电话: | 13883575315 |
传真: | 传真: | 023-6770534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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