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2-04
长安汽车鱼嘴基地系列化电池包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
(1)设计: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旧厂房改造为丙类厂房、新建丙类厂房、雨棚和门岗的建筑和安装;公用动力站房建设和改造;电池包生产线、公用工程及配套;附属的厂区道路、室外管网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以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的专项设计;
(2)服务:施工等后续招标项目配合、施工期间变更设计、驻场服务、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无论什么阶段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修改意见。
(3)配合: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4)建设区域的1:500原始地貌和管网测量侧;
(5)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设计深度须达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渝建发〔2018〕19号)[如有更新,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要求的LOD400深度。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供BIM模型,后续伴随施工服务直至项目最终竣工联合验收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点,分别在以下时间内交付设计成果:
(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地勘孔布置图;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建设区域的1:500原始地貌和管网测量成果;
(3)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报规方案;
(4)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现有厂房改丙类厂房的施工图(建筑、消防、防排烟等需报建审查图纸);
(5)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供新建丙类厂房,雨棚和附属的厂区道路、室外管网工程以及其它工程施工图;
(6)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供电池包生产线工程施工图。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07 09:00:00(北京时间)前。4.3 招标人应于2024-12-0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24年12月03日
招标公告.pdf
电池包生产线设计招标文件附图.zip
[50000120241129019020101].CQZF
(1)设计: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旧厂房改造为丙类厂房、新建丙类厂房、雨棚和门岗的建筑和安装;公用动力站房建设和改造;电池包生产线、公用工程及配套;附属的厂区道路、室外管网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以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要求的专项设计;
(2)服务:施工等后续招标项目配合、施工期间变更设计、驻场服务、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无论什么阶段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修改意见。
(3)配合: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4)建设区域的1:500原始地貌和管网测量侧;
(5)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设计深度须达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通知》(渝建发〔2018〕19号)[如有更新,按最新文件执行]文件要求的LOD400深度。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供BIM模型,后续伴随施工服务直至项目最终竣工联合验收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点,分别在以下时间内交付设计成果:
(1)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地勘孔布置图;
(2)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建设区域的1:500原始地貌和管网测量成果;
(3)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报规方案;
(4)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供现有厂房改丙类厂房的施工图(建筑、消防、防排烟等需报建审查图纸);
(5)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供新建丙类厂房,雨棚和附属的厂区道路、室外管网工程以及其它工程施工图;
(6)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供电池包生产线工程施工图。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
招标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sbyc31@vip.163.com | |
邮编: | 邮编: | 400023 | |
联系电话: | 023-67591542 | 联系电话: | 13883575315 |
传真: | 传真: | 023-6770534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招标公告.pdf
电池包生产线设计招标文件附图.zip
[50000120241129019020101].C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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