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开展未达标堤防加高培厚,实施控导、防护等河道整治工程和防汛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培16.2公里,河道整治28处、总长度38.9公里,新建防汛道路 41.4公里。
本次招标为: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增殖放流与野生动物保护、鸟舍及安装。
服务期限:5年(含建设期、运行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产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白璐,电话:0951-555250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4楼
联系人:马龙,电话:17395073014
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