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周宁县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项目(第十四期)监理及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4105
项目名称:周宁县2024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项目(第十四期)监理及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19.921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21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9608.31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9608.31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9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监理服务 | 1 | 99608.316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9608.31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9608.31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96.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检测服务 | 1 | 99608.316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一、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包2:一、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1日 至 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252321627@.qq.com),未办理报名事宜则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公安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三源大道66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8859376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嘉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高级中学东侧南华花苑1幢2梯304
联系方式:小郑0593-295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3-295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