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烤烟房建设项目

地区:吉林 白山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1-09
项目业主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烤烟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浦城县德秀路69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CAHZC2025001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烤烟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082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82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烤烟房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临江镇寨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09362.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烤烟房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按审核价下浮8%,下同):100821.00元(含暂列金额: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投标人须符合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号) 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9日至 2025115(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0日上午 09:00,提交地点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发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法:1385946700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法:13799130332

 

监督单位: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0599-2641002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购买招标资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 17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浦城县临江镇寨下村

联系方式:叶先生 13859467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德秀路693号

联系方式:余先生 13799130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 13859467004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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