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广西苍梧县岭脚镇(具体地点)。
工程规模: 木枧头水库位于苍梧县岭脚镇流山村,所属水系为浔江支流安平河上游,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供水的小(1)型水库。水库集雨面积19.8km2,总库容369万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6500亩,有效灌溉面积4200亩。合同估算价为463.34万元。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作为 1 个标段。包含苍梧县岭脚镇木枧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勘察(勘测)设计(技施阶段)、建筑工程、临时工程、项目施工、完工验收、试运行、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过程进行总承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2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个。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专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
3.5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