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地区:黑龙江 鸡西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2-07
项目业主
密山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000G250207001001

1、招标条件

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和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20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204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密山市人民政府筹集,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单位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密山市

2.3建设规模:

(1)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二级公路,全长16.10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143216平方米,拆除重建涵洞9道,维修平面交叉54处,设置标志406架、标线14904平方米、路侧护栏3150米、道口标柱108根。

(2)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二级公路,全长23.82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218675平方米,拆除重建涵洞25道,增设涵洞1道,维修平面交叉81处,设置标志256架、标线9599平方米、路侧护栏9910米、道口标柱292根。

(3)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二级公路,建设里程43.95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57407平方米,维修桥梁11座(含维修利用大桥607.5米/1座),拆除重建涵洞4道,维修涵洞16道,维修平面交叉58处,改造道班场区路面2处,设置标志370架、标线23434平方米、路侧护栏13520米、道口标柱584根,维修更换停靠站雨棚10座。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自2025年03月10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共265    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工期及服务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试验检测服务;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最高投标限价:2407700.00元。其中: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457600.00元;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723600.00元;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1226500.00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8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承担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完成1项里程不少于20km(以标段计)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监理

(2)累计完成里程不少于80km(以标段计)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监理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提供查询截图)。

3.1.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试验室主任1人: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公路、材料、桥梁三项)〕,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和实验室主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未被认定为D级。

(2)近三年(20222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02080800分至2025021408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0304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0304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033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1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话:0467-2664206

  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

    址:密山市房山路130号

  人:鞠女士

    话:0467-52983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

  人:何先生

    话:15846564939

电子邮件:ronghuizixun@126.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完成1项里程不少于20km(以标段计)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监理。

(2)累计完成里程不少于80km(以标段计)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监理。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提供查询截图)。

注:1.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未被认定为D级。

2.近三年(20222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

1.近三年为2022年2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2023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试验室主任

1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或公路、材料、桥梁三项)〕,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4. 总监理工程师和实验室主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主要人员: 25

      绩: 25

履约信誉: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等于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分

1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9~12分;

2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12~15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1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

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1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

2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5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提供1个其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项目监理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证明材料的,加5分,最多加1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分,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0,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近五年业绩

2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

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同资格审查条件中对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业绩不予认定。

履约信誉

5分

企业信用评价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9年8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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