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淮河风光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盱眙县淮河风光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盱眙县淮河风光带生态修复工程已由盱眙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盱审批(建)【2025】090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洪泽湖治理保护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工程位于盱眙县老城区淮河风光带,由翠屏山庄对面至天鹅湖生态园,工程区域长度约3.7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滨河绿道改造、岸坡防护、生态植被修复等工程。其中,滨河绿道改造工程包括新建3m+1.5m宽绿道约2.2km、3m+5m宽绿道约1.3km、4.5m净宽栈道约0.5km;岸坡防护工程包括新建生态驳岸约0.5km;生态植被修复工程包括陆地和湿地植物种植约3.9hm2。防洪排涝按照淮干现状洪水标准,工程等别为III等。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1)盱眙县淮河风光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的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
(2)盱眙县淮河风光带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的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勘察设计报告、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概预算、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
2.4各阶段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2)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审查完成后,3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正式稿;
(3)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7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
(4)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到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b. 勘察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中的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须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其中勘察单位只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若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单位人员】;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担任过水利建设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1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2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3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4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9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1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2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盱眙县淮河风光带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相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98%,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8.4分值构成
资源配置、业绩:27分、勘察设计方案:53分、投标报价:2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源配置、业绩: 27 分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3 分 投标报价:2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见招标公告8.3款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3 (1) |
资源配置、业绩评分标准 (27分) |
人力资源配置 (12分) |
地质、测量、水文、水工、电气、水保、园林、造价等专业配置齐全,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专业齐全且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8人的得满分,每少一个人员扣1分,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同一人只认一个专业。 (专业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需提供人员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项目负责人素质 (4分)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 2 分。(需提供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须发包人签字并盖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链接诚信库,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仅计分一次。 |
||
技术负责人素质 (3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方向)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3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勘察负责人素质 (2分) |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人业绩 (6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以来有单个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的水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 注: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的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仅计分一次。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
2.2.3 (2) |
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53分)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12分) |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合理可行得12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8分)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8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14分) |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4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5分)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3分) |
拟采用的勘察设计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3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5分)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后续服务(4分) |
后续服务有具体方案和措施,针对性强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赋分。 |
||
勘察设计方案编制要求(2分) |
勘察设计方案编制规范、清晰,页数不超过200页得2分,超过200页得0分。 |
||
2.2.3 (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20分)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20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100%以上每超过+l%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100%以下每超过-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9.其他内容
9.1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17-83700150
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9.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344国道与山水大道交叉口北340米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7-882139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1-85218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