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东宁市河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025-G00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河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5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东宁市东至北中华路、南至滨河北路、北至东岗路、西至小金河
建设规模:
一标段:新建东岗路(西小一条路-中华路段)、西小一条路(东岗路-滨河北路)道路面积 16500平方米;西小一条路护坡 260 米;绿化 15350 平方米; DN300 铸铁供水管线 560 米;DN400、DN600、DN800 排水管线 1600 米;供热管线(管沟)1600米;亮化、土方等工程。
二标段:燃气管线 550米;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二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一 个标段投标。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3万元;二标段:6.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计任务,并出具成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二标段须具备燃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01月)投标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于每日16:00时前将已填写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发送至hljwszb@163.com,(发送完毕后请致电代理机构避免延误文件获取,获取文件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准,逾期不予受理。)代理机构将按照《获取文件登记表》所填写信息发出招标文件,未发送《获取文件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文件登记表》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C座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东宁市河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东宁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局以东发改投资[2024]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宁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宁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宁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宁市东宁镇东兴路7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53-3683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C座7层
联系方式:黎女士0451-88515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 话: 0451-885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