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

地区:江苏 扬州市
类型
监理,造价咨询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2-21
项目业主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0]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谢楼村安置区)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DFFJSZ2025010003 项目名称 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谢楼村安置区)
标段编号 JDFFJSZ2025010003002 标段名称 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谢楼村安置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2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2月27日
工程类型 其它
公告信息

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谢楼村安置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谢楼村安置区) (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江发改许发(2025)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100%。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江都区邵伯镇农房改善项目(谢楼村安置区)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罡邵路北侧,东至小涵河桥所在河道边,西至乔谢公路,南至罡邵公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0213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7935平方米,拟建住宅、商业用房、物业用房等公共、公用配套设施、区内外道路等。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2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27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项目管理:项目全过程组织协调管理、投资、进度、质量、安全、信息、合同管理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竣工手续办理等;

(3)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和初审(包含过程中工程款审核、台账更新、变更签证测算核对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工作以及结算审核)。

(4)其他服务:材料检测(含空气及热工性能检测)、沉降观测及其相关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监理员3人。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要求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6其它要求:

3.6.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11月至20251)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6.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6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 1获取时间:2025221日至  2025 2月27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 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8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359:30时

8.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359:30时 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 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 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 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3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 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4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向导”下载。

10.5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邵桥路6号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邮编:225200                                 邮编:225200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王海蛟

电话:/                                      电话:136652712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12.备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13665271235 ,联系人:王海蛟,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平山堂西路249号西湖西苑18栋2楼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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