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福建 三明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2-25
项目业主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81]SMSY[CS]2025001、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81]SMSY[CS]2025001

项目名称: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3,500.00元

采购包1(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23,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23,5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2,23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测绘、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1(项) 完成永安市沙溪流域益溪(大湖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工程测绘、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工程测绘、初步勘察、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水土保持报告、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等及其他相关服务。需满足的要求:项目工程测绘、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福建省关于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应满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1,223,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2-26 2025-03-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17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采购开标室(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3-17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采购开标室(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大湖镇石林路007号

联系方式:13960553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0598-383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雪花

电话:0598-383388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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