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3-02
一、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评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 拟任本项目的保安队长: 1.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计2分; 2.具有有效的退伍军人证,计2分; 3.具有有效的红十字会/急救中心颁发的救护员证,计2分; 4.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计2分; 5.具有有效的县(区)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荣誉证书的,计 2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及投标人为缴纳的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10分 |
现更正为:
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 1.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计2.5分; 2.具有有效的退伍军人证的,计2.5分; 3.具有有效的救护或救援相关证书的,计2.5分; 4.具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或消防管理相关证书的,计2.5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