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地区:河北 衡水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04
项目业主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
招标公告名称: 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9157001G01
招标内容:

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前进南大街西侧,高铁南站站前路北侧。2.3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8616.31平方米(折合约27.92亩),包含项目地块1占地面积9316.6平方米(折合约13.97亩)、项目地块2占地面积9299.71平方米(折合约13.95亩)。(1)地块1建设1栋2F/-1F交通换乘服务中心,1栋2F/-1F交通调度服务中心,1栋2F/-1F交通配套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5600m2(其中地上面积10800m2,地下面积4800m2,地下停车位125个,充电桩62个)。(2)地块2建设1栋2F/-1F客运综合服务中心,1栋2F/-1F客运企业服务中心,1栋2F/-1F物品寄存及托运服务咨询中心,总建筑面积15600m2 (其中地上面积10800 m2,地下面积4800m2,地下停车位125个,充电桩62个)。(3)配套建设高铁站连接通道9720m2,枢纽平台14520m2 (设置地上落客停车位300个)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2.4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勘察包括: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需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2)勘察负责人资质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04 09:002025-03-25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www.hbidding.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www.hbidding.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4.4具体流程请登录惠招标,在“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提出。4.5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人须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请登录惠招标(www.hbidding.com)查询收费标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3-2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www.h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对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联系人:王凯翔 电 话:18888821121邮 编:100048 电子邮箱:ciecczztz@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2056307

电子邮箱:hss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衡水市高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号(市城投集团)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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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 萱

联系人: 王凯翔
电话:

0318-2075001

电话: 1888882112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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