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第二阶段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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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2960006004 | ||||||||||||||||||||||||||||||||||||||||||||||
招标内容: | |||||||||||||||||||||||||||||||||||||||||||||||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第二阶段配套码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第二阶段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能源【2019】16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第二阶段配套码头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能源【2019】16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24】27号批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中区甸头区。招标项目规模: 新建1个LNG接卸泊位(编号为#4泊位,靠泊船型范围为舱容1~26.6万m3LNG船),设计接卸能力500万吨/年。计划施工工期: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7 年 3 月 20 日,共 639天,具体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期25个月(含施工准备、施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5 09:00至2025-03-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进行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交易响应方操作手册”、“CA办理”相应内容,本项目投标需使用CA证书,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7.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7.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联系人:闫玉伯;联系电话:1304009316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0311-83086922、1863219683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市场监管处 电话:010-65292745 电子邮箱:sys653@mot.gov.cn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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