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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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905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已由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审批局核字〔2025〕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景澜苑项目EPC施工设计总承包2.2 建设地点: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内,东至南八里庄村,南至南八里庄村、西至永华大街、北至农研所路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4085.80m2(折合约81.13亩),规划新建12栋住宅、1栋邻里中心、1所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21598.63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51390.78m2,包括住宅楼145903.64m2,幼儿园2204.88m2,邻里中心2632.26m2,大门50.00m2,其他600.00m2;地下总建筑面积70207.85m2,包括地下车库50435.32m2,自行车库及储藏15752.42m2,邻里中心4020.11m2。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5 计划工期: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6 09:00至2025-03-11 21: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主体:保定市莲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人及联系方式:吕先生0312-6779396异议提出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保定莲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2-2011737 电子邮箱:jkqxzspj2023@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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