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大街东延(东华路至高新区界)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岗大街东延(东华路至高新区界)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龙岗大街东延(东华路至高新区界)道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邢襄审发【202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邢台市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44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759.64 万元,建设规模:道路设计全长为656.881米,红线宽60m,四幅路,断面尺寸为:2.0m(人行道)+1.5m(绿化带)+6.5m(非机动车道)+2.5m(机非分隔带)+14.5m(机动车道)+6m(中央分隔带)+14.5m(机动车道)+2.5m(机非分隔带)+6.5m(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2.0m(人行道)。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地点: 邢台市襄都区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849.87 万元。2.3 计划工期: 425 日历天。2.4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全程配合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勘察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 资质。 (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3.1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三)其他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www.okzhaobiao.com)”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硕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虎,联系方式:0319-7518777。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07 00:00至2025-03-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 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陈虎 , 联系电话: 0319-7518777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560788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龙岗大街东延(东华路至高新区界)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硕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888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中兴绿谷商业10号楼一层底商302室 | 邮编: | 054001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李宜峰 | 联系人: | 陈虎 | 电话: | 0319-5259856 | 电话: | 0319-75187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