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伊犁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4】4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5.0%;自治区配套资金15.0%。项目法人代表为马斯尼亚·米地提,招标人为伊宁市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总治理防护面积为21.0km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分为3个区域:1预防保护区;2综合治理区;3生态修复区。其中在预防保护区主要建设封育围栏,布设封禁围栏10.4km,警示牌15座,水土保持宣传牌12座,封禁面积17.50km2。在综合治理区主要实施水土保持林草种植,种植面积1.43hm2,主要种植乔木和灌木;村内道路巷道两侧实施人行步道8348m,配备围栏7365m ( 塑钢围栏);改建人居环境和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在生态修复区对南台子沟国道上游设置12座谷坊防护措施,对高边坡区域进行治理,边坡总长度985m;下游右岸进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2.2、项目建设地点:伊宁市英也尔镇南台子沟。
2.3、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1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3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
2.4、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施工(EPC):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后续为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管理,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相关全部工作(包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土流失监测、环境保护工程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2.5.2监理标段: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EPC)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具有承担本标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28日,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8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宁市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博源汇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 | 地 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河北路1299号福安西城国际公寓楼1913号商铺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李伟 | 联 系 人: | 穆志豪 |
电 话: | 13909990739 | 电 话: | 18099525125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409096238@qq.com |
监督单位: | 伊犁州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0999-8038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