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地区:黑龙江 哈尔滨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07
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0G250122001001(GZ0100G25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和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道外区哈尔滨七水厂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改造建设工业水厂1座,主要包括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利用以及对部分现有设施拆除并重新建设等。拆除内容包括拆除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配套用房、锅炉房、围墙、大门等;现有设施维修改造部分包括加固现状取水头、维修改造取水泵房及厂区部分系统的工艺设备及管线、电气线路及设备、安防系统等;新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稳压配水间、综合净水车间、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污泥脱水间、中控室、雨污水系统等。

建成后工业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天,其中浊度小于5NTU 的工业水,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浊度小于50NTU的工业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联合试运转服务;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5计划工期:202541520261230日,共62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安全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后出水水质达标;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竣工后出水水质达标;

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满足工地数字化监控要求;

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以澄清文件发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设计资质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2.6近五年至少具备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03072000分至202503152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10号

联 系 人:闫秀丽李莉

电    话:0451-51193678  

电子邮箱:GSJTGCGLB@163.COM(发邮件须电话告知)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 系 人:韩永滨

电    话:0451-85860006-802

   电子邮箱:zhgj073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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