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建设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阳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彭交函〔2025〕1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行业专项资金、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点:彭阳县新集乡境内
2.3 工程概况:新修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7.397km,由1条路线组成;项目起点位于下马洼村驼龙河与固红公路K36+400处平面交叉,途径姚河村、海子组、魏河组、马河组、团庄组、新集村,终点位于峁堡村止于峁堡桥头,路线大体呈东西走向。
项目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路基宽7.5m、路面宽7.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30km/h,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路基开挖26.926k·m3、回填3.024k·m3;路面采用5cm沥青混凝土48.873K·m2、18cm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42.532K·m2、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46.558K·m2、18cm级配砂砾底基层48.283K·m2,配套建设C25砼路缘石681.658m3、6cm混凝土道砖114.456m3、青砖围墙51597块/567m、混凝土矩形排水边沟8363m、拦水带及急流槽128m、雨水井及检查井74座、路肩挡土墙1577.25m3/185m、预应力砼空心板桥梁170.12m/2座、1-4.0m盖板函26.0m/2道、1-0.7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7.5m/3道、1-0.5m钢管涵39.0m/4道,平面交叉10处、波形梁护栏714.4m,设置轮廓标50块、标志牌43块、玻璃钢里程碑8个、道口标注44根、示警桩353根、公路标线4090m2、钢玻璃百米桩66块等。
2.4 招标范围:施工为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施工监理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计划工期:2025-04-15至2025-10-12,计180日历天。
施工监理服务周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施工缺陷责任期一致。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施工、施工监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建设项目施工;
彭阳县新集驼龙河至青龙蒿店公路固红路至新集乡段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7评标办法:施工: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施工监理: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监理: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近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款。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03-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相应标段进行网上登记,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7 0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成功签到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因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更正本项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睿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彭阳县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
联 系 人:张华 联 系 人:王小花
电 话:13995449215 电 话:1770959606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954-7013782
202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