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10-04地块(昌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6-2025-0006-01-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10-04地块(昌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3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问: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0.14项第17点“本招标项目要求获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本奖项不设奖励且结算时不作计算”,但根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没有考虑此项的费用。因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提供的工程量清单COS中也没有计取此项费用的列项,造成投标人难以考虑这部分费用的计取。请招标方在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控制价中重新考虑增加此部分费用并对工程量清单COS作相应调整。
答:本项目的工程优质费不需要填写,相关费用不单独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问:根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COS备注中预算包干费的计取费率为0.00%,且招标控制价也并未考虑预算包干费的计取,因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造成投标人难以考虑这部分费用的计取。请问此部分费用是否无需考虑?若需考虑,请招标方在最高投标限价和招标控制价中重新考虑增加此部分费用并作相应调整。
答:本项目的预算包干费不需要填写,相关费用不单独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问: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交“主要材料品牌表”?如需,是否参考招标文件P138-142“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格式投标人自定?
答:否。
4、问:请问本项目资信标中财务状况报告是否需要放附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问:请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本项目招标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自行实地踏勘综合考虑。
6、问:招标文件10.8中竣工结算及调整方式“4竣工结算比例不低于 97%,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85%)。”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中“发包人在收到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提交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确认材料并经审批确认后,在二十天内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增加部分的变更价款)的 60%”,前后不一致,以哪个比例为准?
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7、问:施工合同中专用合同条款2.4.2中,发包人或业主有权取消本工程内的任何单项工程并不作任何补偿。发包人或业主有权终止本工程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并不作任何补偿,结算时按实结算。是否可以删除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问: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合同说明发包人不指定品牌。是否不必严格按照合同附件 13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品牌采购?
答:按参考品牌执行。
9、问:工期时间为300天,容易引起市场价格波动,本工程不进行价格调差是否可以改为材料可以调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差。
10、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中,“每月工程款中 30%(按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30%)的款项划拨至承包人设立的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顺德区政府要求每月支付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比例不低于25%,以哪种比例为准?
答:按施工合同30%比例执行。
11、问:零星砌砖(地6、楼6),未明确预制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厚度(设计造价)。
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综合考虑。
12、问:土建清单无砌体拉结筋,是否漏项?
答:砌体拉结筋工程量已在钢筋清单里边考虑。清单计价规范中拉结筋未要求单列。
13、问:室内消火栓是否需明确附件材质及规格 ?
答:详招标清单和图纸。
14、问:末端试水装置清单项;压力表、截止阀、闭锁箱是否需明确一组中的数量?
答:末端试水装置清单项为一组,具体详图纸。
15、问:报警装置清单项;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否需明确一组中的数量?
答:报警装置清单项为一组,具体详图纸。
16、问:10kv电气工程内安健环清单包含内容:各类标志、警示牌,结线图、标线、绝缘垫、挡鼠板、灭火器、各类工器具、工具箱等,请明确各分项具体数量
答:满足图纸、规范,报价综合考虑。
17、问:1层2列,2层3列排管行车直线井;单位为座,是否需明确一座直线井内预埋角钢、缓冲层、内填粗砂其范围及数量?
答:满足图纸、规范,报价综合考虑。
18、问:清挖基坑土方等挖土方清单项,其中无石方单价,是否清单漏项?
答:该项目的图纸并无挖石方。
19、问:10KV电气工程,高压成套配电柜、低压开关柜(屏)等清单项描述有槽钢基础,深化图纸中未找到对应内容。是否需明确清单项每台中槽钢基础分布方式?
答:满足图纸、规范,报价综合考虑。
20、问:现场是否提供临水、临电的接驳点,以及临电变压器容量多大。
答:不提供,投标人自行实地踏勘综合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1、问:踏勘发现场地内存在部分高压电线,何时迁移?
答:核实确实影响工程施工的,迁移。
22、问:现场可否提供办公生活区临建场地?
答:周边为土储用地,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综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
23、问:04地块厂房南侧杏坛横九路何时施工?
答:2025年5月-2025年12月为施工区间,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与横九路进行磋商。
24、问:厂房图纸上的用地红线正好占据道路,该用地红线可否作为现场施工布置的边线?
答:本项目周边为土储用地,用地红线可否作为现场施工布置的边线以报批报建相关主管行政部门要求为准,投标人综合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考虑。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第 50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平均值: (1)达到3.54亿元或以上的,得2分; (2)达到3亿元(含)-3.54亿元(不含)的,得1.2分; (3)低于3亿元(不含)的不得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 2.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近三年(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的投标人,本项得1.2分。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平均值: (1)达到3.54亿元或以上的,得2分; (2)达到3亿元(含)-3.54亿元(不含)的,得1.2分; (3)低于3亿元(不含)的不得分。 注:1.本项最高得2分; 2.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近三年(2021-2023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成立时间不足三年(2021-2023年)的投标人,本项得1.2分。 |
2、现重新生成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没有使用本答疑文件重新生成的招标电子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保璟置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河西路8号之三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
联系人:刁工 | 联系人:郭健辉 |
联系方式:0757-81066000 | 联系方式:0757-86322820 |
2025年3月18日 |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