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18
于田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322625030500359001)
一、招标条件
于田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625030500359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于田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2.项目规模: 道路改造总长度24.93km;供水管网改造总长度27.66km;供暖管网改造总长度11.35km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625030500359001001
标段(包)名称: 于田县城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含)以上、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单位)为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2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5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6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7)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到 2025年04月1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或电子保函,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账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于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田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于田县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号 |
联 系 人:孙辉 | 联 系 人:郑泽娟 |
电 话:0903-6818756 | 电 话:0903-782062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521573009@qq.com |
2025年03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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