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岚头岭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

地区:浙江 丽水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18
项目业主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景招A[2025]006

1.招标条件

景宁县岚头岭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已由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景发改投资〔20251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安排 ,出资比例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业主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宁县岚头岭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10002.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640.10万元(其中市政综合工程费用约为2643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为1886.4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476.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项目总用地面积23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处置及生态修复工程、岚头岭墓地建设工程。其中陈腐垃圾开挖总量约14.68万m3,筛分处置的垃圾总量为14.68万吨;场地硬化5100平方米,新建道路停车场2637平方米;规划单穴墓169个、双穴墓1219个,草坪葬穴33个;新建高度1.2米混凝土挡墙约890米,填方约29700立方米,种植龙柏1403株,种植草皮1638平方米,新建排水沟250米,新建1.2米高挡土墙821米等。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如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材料、设施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和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建设标准功能性、规模性提高或工程实施范围的工程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等内容。

4、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核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5、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如有)、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注:工程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由总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内考虑,不另行收取。

2.3计划工期: 600个日历天

2.4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和3.1.2资格条件: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1 、23资质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满足下列1 、2项资质: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的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5414日(周一)“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工作分工提供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2)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 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17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景宁县新华路39         址:景宁县祥源商贸城2幢2楼               

    人:陈致远                  人:姚亚               

      话:0578-5084613                话:0578-5083626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78-5610073;通讯地址:景宁县人民北路219号)

2025318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311011160016514001001]景宁县岚头岭公益性节地生态综合墓园建设工程总承包(EPC).LS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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