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竖新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全域)财务

地区:上海
类型
监理,造价咨询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1
项目业主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

一、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17175384-00202583

项目名称:崇明区竖新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全域)财务监理 

预算编号:0025-W00015887 

预算金额(元):855100 

最高限价(元):855100 

二、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崇明区竖新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全域)财务监理
2、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17175384-00202583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3.1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搬迁补偿费用审核、全过程的造价审核与咨询和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3.2预算金额: 855100元;本采购最高限价855100元,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3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期间以及保修期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项目建设工期估算约为24个月。
3.4投标货币:人民币元。
4、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其他未列明 行业。
 

三、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
2)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承接本项目的财务监理单位需具有能力承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财务审核业务,其中财务审核业务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两项业务能力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参加。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凡是此前已接受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四、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参加报名,文件费8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1日 上午10: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盖章密封好的纸质标书(1正4副)、电子文档一份在开标之前送到。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成杰 

联系电话: 54249998 

传真: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2401室 

2、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联系人: 刘智敏 

联系电话: 021-63192207 

传真: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西路95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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