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塔城地区水利局以塔地水发【2025】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改造渠道长度6.3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9座,共中节制分水闸7座,农桥12座。(1)桩号7+785~9+050及9+777~14+115段:该段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底宽1.2m,深1.80~2.10m,内边坡1:1.75。渠道底板及边板均采用10cm厚C35F250W6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板下布设250g/m2/0.5mm/250g/m2两布一膜,膜下为60cm厚设砂砾石垫层。(2)桩号9+050~9+777段:该段渠道采用矩形断面。其中桩号(9+346-9+432、9+475-9+605)共计216m,为矩形渠加盖板的形式。渠道底宽3.5m,深2.10m,渠道壁厚由顶部30cm渐变至底部50cm,底板厚30cm,衬砌材料均为C35F250W6钢筋混凝土,底板下设10cm厚混凝土垫层和60cm厚砂砾石垫层。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0833001002 | 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190 | 3758 | 项目规模:改造渠道长度6.33km,配套渠系建筑物19座,共中节制分水闸7座,农桥12座。(1)桩号7+785~9+050及9+777~14+115段:该段渠道全断面采用梯形断面,渠道底宽1.2m,深1.80~2.10m,内边坡1:1.75。渠道底板及边板均采用10cm厚C35F250W6现浇混凝土板衬砌,板下布设250g/m2/0.5mm/250g/m2两布一膜,膜下为60cm厚设砂砾石垫层。(2)桩号9+050~9+777段:该段渠道采用矩形断面。其中桩号(9+346-9+432、9+475-9+605)共计216m,为矩形渠加盖板的形式。渠道底宽3.5m,深2.10m,渠道壁厚由顶部30cm渐变至底部50cm,底板厚30cm,衬砌材料均为C35F250W6钢筋混凝土,底板下设10cm厚混凝土垫层和60cm厚砂砾石垫层。 招标范围:完成沙湾市海子湾引水渠道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全过程服务,包含施工图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设代服务、设计配合、 负责完成所有施工过程中需要穿越铁路、 公路、光缆、管线等各类交叉建筑物的批复手续(含批复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及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验收、环评验收及监测;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同时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程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等。(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的建设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水调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同时满足1和2的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法人组织机构成员;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法人组织机构成员;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派出,且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承诺对此予以认可。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0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1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4日10时3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
塔城地区水利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范工
电 话:0993-60207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睿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晓艳
电话:18690188101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