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翔安区重点道路和重点园区基础配套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翔发改〔2025〕8号关于下达翔安区2025年第八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翔发改〔20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绿化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含30条道路(翔安南路、翔安东路、海翔大道、舫山西路、新曦大道、张厝路及市头一路、纵三路、纵五路、横三路、万家春路、沙美路等),7个重点企业(联芯集成、电气销子、友达光电、ABB、天马微、中创新航、华联电子),5个重点场所(厦大、奥体中心、翔安机场、悦华酒店、海洋产业园区)。主要策略为梳理现状植物,移除长势差、种植杂乱的灌木地被,移苗清杂,打造疏朗通透的植物空间;补植或换植植物,对黄土覆盖区域进行覆绿;对道路红线外散乱搭配、碎片化的储备用地用火山榕进行遮挡,丰富植物季相变化,打造色彩缤纷的植物景观。本项目包含高标准的城市重点道路绿化工程,投资总额:人民币 7424.1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203.15 万元。(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政府批文批复为准,如建设规模发生调整,合同价款做相应的调整)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7424.1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6203.15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256.4637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要求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深度应满足相关规定。本项目施工图不允许留有要求二次深化设计的内容,所有要求专业深化设计的均应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深度,以满足施工要求)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调试阶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工艺调试等;配合业主单位及代建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包含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及市政配套设施工程,其中需深化设计部分应深化设计,以满足施工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1或2或3或4资质条件:1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26 至 2025-04-14 ,每天上午 8时 30分00秒 至 12 时00分00 秒 ,下午 14 时30 分00 秒 至 17时 30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递交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4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4-15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翔安市政集团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莲亭路845号405
邮编: 361101
电话: 18860046939
传真: 无
联系人: 陈智龙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新澳路1587号顶翔建业大厦9号楼24F
邮编: 361100
电话: 0592-7886137
传真: 无
联系人: 陈劲竞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路 2009 号人力资源大厦8楼802室
联系电话: 0592-78892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