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EPC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5
(市交易中心) 江苏港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展陈内容软件设计、展厅多媒体信息化设备及安装调试和展陈布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302249
(市交易中心)江苏港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展陈内容软件设计、展厅多媒体信息化设备及安装调试和展陈布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FJ2500521-01SJ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港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展陈内容软件设计、展厅多媒体信息化设备及安装调试和展陈布展工程已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港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开委行审备【2024】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新港大道101号南京港新生圩分公司场区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针对江苏省港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展陈内容进行策划,包含基地建设定位及总体目标、展陈内容策划(包括序厅、尾厅等5大展区)以及每个展区素材编制研究设计等并予以呈现,并针对不同参展人群有不同展陈内容及解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451732.00元(含税),其中展陈内容软件3600000.00元,展陈多媒体硬件3401857.23元,布展工程449874.77元。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451,732.00元
2.5 工程规模:江苏省港航安全警示教育基地总建筑面积673.38m2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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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及相关设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展陈内容软件设计单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类似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或安全管理类视频/动画拍摄制作或安全管理类程序设计相关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业绩特征。
(3)信誉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a.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d.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设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重点设备(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一《重点设备清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及相关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及服务而产生的损失,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及相关设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展陈内容软件设计单位)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类似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或安全管理类视频/动画拍摄制作或安全管理类程序设计相关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业绩特征。
(3)信誉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a.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d.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4-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设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重点设备(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一《重点设备清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及相关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及服务而产生的损失,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以展陈内容软件设计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sysCode=gb。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8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30.00 分 (2)技术标:45.00 分 (3)商务标:25.00 分 (4)其他: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方法二: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 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 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 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 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 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0%,作为评标基 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 /,由投标人 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 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6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3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 |||||||||||||||||||||||||||||||||
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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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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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 |
招标人: |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 | 地址: | 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孙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025-83202728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单位自行监管(电话:025-585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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