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地区:内蒙古 呼伦贝尔市
类型
EPC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7
项目业主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15070020250326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已由呼伦贝尔市农牧局以呼农牧办发[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经营主体筹资投劳三部分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架子山村

招标规模: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段控制价(万元)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F1507002025032601001001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

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工程等工程。

本次招标内容为勘测设计(现场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竣工图绘制、施工图预算、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后续技术服务及设计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采购(材料和设备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工程交付等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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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同时具有下述(1)、(2)二项资质:

(1)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若为联合体,则组成的联合体满足以上相应的资质要求)

3.2投标人拟派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投标时起不存在参与其他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设计单位自行配备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需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2)施工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起不存在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配备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水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则组成的联合体满足以上要求),所有人员在投标时起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以上要求)

3.4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

注:(1)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的内容:执行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自成立之后);

3.6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高标准农田类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类项目)业绩。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查封、扣押的;

(4)存在尚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8其他要求:

(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3)以上全部人员(设计负责人、设计配备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方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在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点击“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统一招投标系统使用手册(投标人)”。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需提前进行模拟解密,确保生成的投标文件正确。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nm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电子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监督部门电话:0470-5638039。

10.联系方式

人: 鄂伦春自治旗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址: 鄂伦春自治旗

人: 刘威

   话: 13904703446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A2座601室

人: 郑春雨

   话: 13684759789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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