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设计项目

地区:河北 石家庄市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8
招标公告名称: 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915501208A01C01
招标内容:

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设计已由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太行大街以西、南三环以南、昆仑大街以东。2.1.2建设规模: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包括交易中心,冷库及相关配套等,总占地195亩,总建筑面积约16.81万平方米,其中交易中心约7.8万平方米,冷库及相关配套约9万平方米(以最终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制冷工艺及压力管道设计、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等设计内容。2.1.3建设投资估算:112930万元。2.1.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周期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周期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周期20天),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4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包括交易中心,冷库及相关配套等,总占地195亩,总建筑面积约16.81万平方米,其中交易中心约7.7万平方米,冷库约8.71万平方米,相关配套约0.4万平方米(以最终施工图设计面积为准)。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制冷工艺及压力管道设计、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等设计内容。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8 09:002025-04-25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2监督单位: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311-68021609,电子邮箱:q77665302@126.com。8.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311-80902971;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闫亚龙 电话:0311-87018305。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招标人: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311-80902971;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闫亚龙 电话:0311-8701830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68021609

电子邮箱:q77665302@126.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石家庄国际冷链物流园区项目设计 0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交投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南三环788、789号 地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98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田女士

联系人: 闫亚龙
电话:

0311-80902971

电话: 15081144554
传真:

/

传真: 0311-8701830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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