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张庄镇八段河至赵楼大沟区域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

地区:江苏 徐州市
类型
EPC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8
项目业主
沛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沛县张庄镇八段河至赵楼大沟区域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张庄镇八段河至赵楼大沟区域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沛经审发[2023]187号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张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环保专项资金+部分镇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张庄镇八段河至赵楼大沟区域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张庄镇八段河至赵楼大沟区域河道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对徐沛河、八段河、梁湖大沟、胡集引水沟、范庄引水沟、肖孟庄引水沟、王楼引水沟及张庄镇周边5个生态净化塘生态清淤7.69万m3等;2.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种植乔木4046株、灌木8214m2、草本植物12.51万m2,地形整理约21万m2,搭建杉木桩5.05万根等;3.河道水生态恢复工程,种植挺水植物带2万m2、沉水植物3.62万m2、浮叶植物381m2,投放水生动物2.7万kg,配备太阳能推流曝气装置56台等;4.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建设生态拦截净化沟总长约25.9km等;5.生态净化塘涵养工程,对5个自然坑塘恢复岸坡植物3980m2,塘内种植沉水植物6495m2、挺水植物1002m2、浮叶植物921m2,投放水生动物1687kg,增设太阳能曝气机11台套等。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确保满足招标人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3899.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60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最新规范及有关标准及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沛县张庄镇八段河至赵楼大沟区域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EPC)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人工湿地构建工程、生态塘构建工程、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其他辅助工程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1)设计内容包含: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含配套附属),1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2配合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3前期报建;4其他施工前和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5配合业主后期验收、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施工内容包含: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本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建造师或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0030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内容中包含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环境治理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2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投资金额为准,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030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内容中包含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环境治理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1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或业主证明书上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2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投资金额为准,合同中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备案。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8企业和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1日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328日至20250407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5070930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总分100) 

    方案设计文件:35

    工程总承包报价:5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

    工程业绩: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开标方式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张庄镇    

    邮编:221600                      

    联系人:主任                  

    电话:13685182687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典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开发区科技创业园C3栋421

    邮编:221600

    联系人:张港

    电话:17798800855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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