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地区:辽宁 鞍山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8
项目业主
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

鞍山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鞍山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关于鞍山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鞍交【2024】46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鞍山市境内国道京抚线。

2.2建设规模:鞍山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主要工程量有增设A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6230延米、钢护栏端头22处,增设SB级路侧钢护栏标准段122延米、钢护栏端头2处等。

2.3计划工期:2025年56日至2025年7月15日,共计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鞍山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7合同估算价:14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328日至2025年47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驱动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18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鞍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134号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412-5866566

 

招标人: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52号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412-29550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李聪、周女士

电话:18940130979

电子邮件:a4765302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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