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杉杉(宁夏)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地区:宁夏 石嘴山市
类型
EPC
分类
电力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3-28

巴斯夫杉杉(宁夏)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斯夫杉杉(宁夏)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已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面积为6.98万平方米,装机容量为5.8275MWp(其中彩钢瓦屋顶面积为3.57万m2,装机容量为3.770625MWp;混凝土屋顶面积为3.25万m2,装机容量为1.635MWp;光伏车棚面积为0.16万m2,装机容量为0.421875MWp)。项目经Π接至10kV侧的方式,通过一回10kV集电线路与现有变电站内的10kV并网柜接入杉杉能源110kV变电站内10kV配电房母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线缆、支架、导水槽、并网柜、车棚钢结构、充电桩等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专业设施设备、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施工及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设备、逆变器、汇流箱、并网柜、充电桩等设备的安装、配线和车棚钢结构等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系统试运行、技术资料整理归档、接入银川集控中心、质保服务等工作。安装标准功率为620Wp及以上单晶双面双玻组件,光伏组件串接入对应的组串式逆变器。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2.4 工期要求:暂定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16、《电能质量标准电压波动和闪动》GB 12326-200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9、《电能质量标准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19、《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2005、《光伏PV系统并网接口特性》GB/T 20046-2006、《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SJ/T11127-1997、《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安全要求》IEC 62109-1 ED.1、《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 0004-2009、《光伏并网系统用逆变器防孤岛测试方法》IEC 62116-2008及其他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3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1合同复印件,2业主签署的完工证明或并网意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投标人独立承揽的业绩,或作为联合体的成员参与的业绩均有效。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 主要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配备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以上进行配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5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以不同投标人的单独身份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备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均可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28日起至2025年49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CA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联系电话:4007188588;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18 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

人:刘先生

   话:13799421679

代理机构: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3号楼704室

人:李林江、孙春阳、莫磊、马海涛

联系电话:0951-813099918152305882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