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监测及小市政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监测及小市政检测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前进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监测及小市政检测服务项目(二次)。2.1.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瑞丰道以北、辛庄道以南、规划二路以西、银河南路以东。2.1.3项目规模:本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90398.24m2,总建筑面积276144.3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9119.36m2,地下建筑面积77024.98m2。共计 28 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20栋,单多层公共建筑5栋,3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本地块分为三个单独地块:地块一规划总用地面积 29843.43m2,总建筑面积91853.17m2,其中地上面积65652.36m2,地下面积26200.81m2。共计9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7栋,单多层公共建筑1栋,1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地块二规划总用地面积32920.73m2,总建筑面积102479.76m2,其中地上面积72425.15m2,地下面积30054.61m2。共计10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7栋,单多层公共建筑2栋,1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地块三规划总用地面面积27634.08m2,总建筑面积81811.41m2,其中地上面积61041.85m2,地下面积20769.56m2。共计9栋建筑,其中高层居住建筑6栋,单多层公共建筑2栋,1栋地下车库(包含普通、人防车库)。2.1.4服务期限:按项目进度计划,基坑监测及小市政检测服务时间以工程实际进度和建设单位人员具体要求为准。2.1.5合同估算价:626600元;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
2.2招标范围:根据基坑图纸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支护结构竖向位移、桩深层水平位移、锚索内力、周边地表沉降、周边建筑物沉降、水位监测及小市政检测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须具备下列三种资质中任一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括工程测量);3.1.1.2投标人还须同时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投标人资格要求3.1.1.2项资质,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1至2025-04-0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22 14:30 ,地点为 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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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联系人:尹美艳电话:131033660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076686316
电子邮箱:yxkf7161176@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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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望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西道南侧永兴路东侧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锦城小区7-1-407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
联系人: | 邱程程 | 联系人: | 尹美艳 |
电话: | 13832666199 | 电话: | 1310336601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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