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

地区:河南 漯河市
类型
施工,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1
项目业主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0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已由召发改〔2022〕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

2.2项目地点:漯河市召陵区

2.3工程概况:

施工一标段:召陵区2023 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解放路段(滨河路-湘江路),解放路(滨河路~人民路)道路两侧距侧石1米处敷设D300mm雨水支管,开挖施工。

解放路(人民路~湘江路)在道路路中东3米处敷设一道D800mm污水主管,顶管施工。约953.81万元。

施工二标段: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人民路雨污水及衡山路污水),人民路(衡山路-燕山路)雨水工程:道路两侧各新建一道雨水管道,管径分别为D600mm、D800mm、D1200mm、D1500mm;开挖施工;人民路(衡山路-燕山路)污水工程:道路路中新建一道D800mm污水管道,顶管施工。

衡山路污水工程:衡山路(滨河路-人民路)段,道路东侧新建-道D800mm的污水管道,顶管施工;衡山路(人民路-漓江路)段,在道路路中新建一道D800mm污水管道,顶管施工。约1845.40万元。

施工三标段: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衡山路雨水段(滨河路-漓江路)在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新建一道D1500mm的雨水管道,顶管施工,管径分别为1500mm、D1800mm。约669.06万元。

监理一标段:施工一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二标段:施工二、三标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5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施工3个标段,监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要求监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5-04-02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4-22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04-22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漯河市召陵区富兴路与颖河路交叉口东南100米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5-2606001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南500米环球升龙大厦26楼

人: 董方             宋记牢          张莉娜

联系电话: 17603956667    17639583555      0395-6169999

监督单位:漯河市召陵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5-260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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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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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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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施工三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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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一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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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召陵区2023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二期)监理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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