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地区:云南 大理州
类型
施工,监理
分类
绿化,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1
项目业主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招标代理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107.7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4-0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452164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经办人: 何鹏志
办公电话: 13887206470
招标代理机构: 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全仁
办公电话: 15391333856 移动电话: 153913338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500107001001
标段名称: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4 09:0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6.0781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原址重建,总用地面积358.95平方米(约0.54亩),总建筑面积1107.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0.4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50.28%,消防建筑高度21.7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三点: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2026年2月28日,共计259天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剑川县弥沙乡大邑村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3,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2-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5-2-26,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标段 2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500107001002
标段名称: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4-24 09:0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6.7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原址重建,总用地面积358.95平方米(约0.54亩),总建筑面积1107.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0.4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6层,容积率为3.09,建筑密度50.28%,消防建筑高度21.7米,建筑高度23.2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剑川县弥沙乡大邑村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提供3份近5年(2020年1月至今)完成的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50万元房屋建筑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近5年(2020年1月至今)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建安工程费不小于350万元,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相关专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本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且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大理剑川供电局弥沙供电所用房项目招标公告(施工监理盖章版).pdf 2025-03-31 16:03:0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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