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南亭路、北城街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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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6596003002 | ||||||||||||||||||||||||||||||||||||||||||||||
招标内容: | |||||||||||||||||||||||||||||||||||||||||||||||
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南亭路、北城街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道路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南亭路、北城街部分)勘察设计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南亭路(北城街-朝阳街)道路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长度2285米,新建雨、污水管网,道路及桥涵工程;北城街(南亭路一西环路)道路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长度340米,新建雨、污水管网,道路工程。(2)建设地点:南宫市南亭路、北城街。(3)最高限价:44.1万元。(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5)服务期限:勘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分工。(2)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0:00至2025-04-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或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5221984转8318 电子邮箱:ngzjjzbb@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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