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位于通扬线航道(团结河)与225省道(通富北路)相交的东侧南岸,拟利用通扬线航道规划港口岸线,建设6-7个1000吨级码头泊位。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亿元,其中工程费约2.2亿元。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即XRMT-SJ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专题研究、初勘、详勘、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阶段(含项目建议书、配合业主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码头现状分析研究、吞吐量预测、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结构、配套工程、节能、环保、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价等。
(2)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相关水深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完成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环境保护、配套工程、经济评价、工程概算等,并提供相应的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相关资料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完成南通内河港通州港区兴仁作业区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域范围、后方陆域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道路、堆场、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环境保护、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包括在设备单位确定后根据设备规格、型号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完善。提供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满足招标人、第三方审查单位、各政府职能部门和专家审查的相关施工图、技术要求。
(4)为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包含测绘、钻探等)。
(5)专题研究主要包含:通航安全论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预评价、消防设计监审、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港口岸线使用意见及岸线使用许可等相关服务。
(6)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发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报批工作;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按招标人要求参加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具备报批条件。
(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工可通过审查后15日内提交勘察及测量报告,根据业主要求,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收到第三方审查意见后7日内提供相应报批稿,批复后7日内提交全套初步设计文件及工程概算。
(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在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6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供相应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在收到第三方审查意见后7日内提供相应报批稿,批复后7日内提交实施内容对应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需配合相对应的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导助航设施需要取得海事部门的行政批复)。
(4)地形测量、勘探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深度的需要。
(5)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完成省级和地方各项报批手续并及时提供后续服务,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条件(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还应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1000吨级(或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000吨级(或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或2024年12月~2025年2月或2025年1月~2025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勘察设计,后同);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8.联系方式
地 址:通州区江海圆融汇大厦5楼
联 系 人:葛主任
电 话:0513-86510181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电话:15062739948、18550663166
联系人:周璟、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0:0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11: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265-569-035,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9.6 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9.7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8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