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恩施州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地区:湖北 恩施州
类型
全过程工程咨询
分类
铁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2
项目业主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
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恩施州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ESZZ-202504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ZZ-202504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恩施州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与我州签订的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包干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鹤峰县、建始县、宣恩县、恩施市、恩施高新区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施工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满足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鹤峰县、建始县、宣恩县、恩施市、恩施高新区境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三电”及管线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为:所有影响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鹤峰县、建始县、宣恩县、恩施市、恩施高新区境内)范围内正线及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地上、地下“三电”及管线相关工作(不包含施工便道引起的“三电”及管线相关工作),包括:电力、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电磁防护(含通信机、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电磁防护和迁改,给排水管道设施的迁改;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上述迁改引起的房屋拆迁、征地、借地、青苗赔偿等,为保证土建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工程,以及包括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标段二:满足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利川市境内)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三电”及管线设施的迁改及电磁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为:所有影响沪渝蓉高铁宜昌至涪陵段(利川市境内)范围内正线及相关工程建设及运营的地上、地下“三电”及管线相关工作(不包含施工便道引起的“三电”及管线相关工作),包括:电力、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线路等迁改及有关设施电磁防护(含通信机、线设备)、无线设备的电磁防护改造、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电磁防护和迁改,给排水管道设施的迁改;以及上述迁改所引起的相关改造和上述迁改引起的房屋拆迁、征地、借地、青苗赔偿等,为保证土建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工程,以及包括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发承包合同的过程结算,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及项目其他配套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总承包实施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及安全的控制和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现场协调、设计图纸审核等工作,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配合业主控制工程造价,参与总承包单位优化设计(本工程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施工,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针对两个标段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并分别提出咨询意见、出具咨询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100 日历天,其中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完成,并完成资料移交起算2年。服务期(补充):1100日历天(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58941.12 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设计时速在25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铁路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监理)业绩或监理业绩(注:设计时速在25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工程业绩指新建铁路工程设计时速在 250 公里/小时及以上的站前土建工程、站后四电工程、“三电” 及管线迁改工程等工程中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至少一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提供承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2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监理员4人,须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造价咨询专员4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上述所有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注册证书上有记载工作单位的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后期根据项目进度无条件配置人员;(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无亏损,提供财务报告或承诺函(新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信誉要求(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2)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03日至2025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6.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邓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8200619
  备注:
  招标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北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华家湾行政办公区北楼5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舞阳坝街道硒产品检测中心正对面施州集团6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00619   代理联系电话:1897187801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2025年04月0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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