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QT0000G2503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农经【2025】1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特别国债资金及省财政资金配套,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气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气象局。黑龙江省省本级及省辖区内13个地级市、73个县级气象局,261个固定作业点,304个流动作业点。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建设三部分建设内容。对 261个固定作业点和 304个流动作业点进行升级改造、新建9个作业弹药暂存室,新建小型气象观测站 1000 套,新增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及通信终端 1605 套,对 311 门高炮进行远程控制和自动化改造,新增309 部自动化火箭发射装置,166部火箭发射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新购火箭作业车 14 辆。新增机动集成作业系统2套,升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任务系统1套,新增人影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设备 175 台(套),人影业务支撑系统建设设备554台(套),省市县一体化人影指挥调度系统3套,省级卫星数据中心监测平台1台(套)。
2.4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内容。本项目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建设三部分建设内容相关的的工程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包含的其他所有工作内容。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本项目全部成果文件,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为止(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0.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电子系统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通信工程类(无线通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军工行业导弹及火箭弹工程乙级及以上行业设计资质或火、炸药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或防化、民爆器材工程乙级及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3.2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的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土建类)。
(2)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土建类)1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设计负责人(信息化类)1人:具有电子信息类或通信类或智能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10月到2025年03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2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3月0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02日1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气象局
联系电话:0451-88138892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71号
联 系 人:鲍磊
联系电话: 0451-8813889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0451-86785888转3096(业务六部)
电子邮箱:yw6@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