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铜仁卷烟厂2020年新建原料、辅料等物资周转库项目—氮气杀虫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铜仁卷烟厂2020年新建原料、辅料等物资周转库项目—氮气杀虫系统
2、招标编号:ZJZB2024-361
3、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卷烟厂2020年新建原料、辅料等物资周转库项目-氮气杀虫系统,招标内容为1栋仓库的1套低排放机械调控充氮杀虫集成设备系统的设计、制造及配套管网的采购及安装,包括系统本身及其机组控制配电柜、附属设施。根据铜仁卷烟厂烟叶养护工作规划,仓库采用低排放机械调控养护模式进行烟叶仓贮养护,包含充氮杀虫、湿度调节、充氮保质、通风换气等,可针对烟叶醇化情况和使用情况,分步骤的实施充氮气调防虫和个性化养护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八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图纸”。
4、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日(含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5、施工地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卷烟厂。
6、项目资金: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氮气杀虫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设备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或证明材料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还需承诺由设备制造商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提供承诺)
4、投标人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无经营活动中被责令停业的,无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提供承诺)
5、投标人未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
6、投标人截止至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招标公告第四条所查询的不良信息;(提供承诺)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
8、投标人需承诺同意并接受招标人按照《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作出的评价结果对评标总得分进行修正。(提供承诺)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止,每天09:00--17:00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经办人员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二组)或非现场报名发送邮件至1607130771@qq.com【邮件发送注意事项:
(1)邮件标题格式:“投标报名”+“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2)邮件正文内写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
(3)邮件附件上传报名资料(附件无需打包)。如因报名邮件未按上述要求标识导致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承诺函。(对“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承诺内容进行承诺)
报名材料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如审核通过,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至以下账户,企业汇款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可简写),个人汇款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用途(可简写),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发送至1607130771@qq.com(邮件标题格式:“标书费”+“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账户名】: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0105001500000635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四、供应商(投标人)信息查询管理及注意事项(投标报名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
(一)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如存在以下不良信息的,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1.查询平台及内容
(1)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方式外,通过“天眼查”核查同一采购项目各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有行贿行为。
(3)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供应商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a.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b.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c.被责令停产停业。
d.被暂扣或者吊销采购项目相关许可证。
e.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g.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
2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通过查询公司“黑名单”库,核实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被列入其中。
2.结果应用
(1)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存在上述“查询平台及内容”中规定不良信息情形的,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其报名、不得成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库成员、不得参加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活动。已报名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取消其供应商库成员资格。
(2)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存在上述“查询平台及内容”规定不良信息情形的,取消其中标或中选的资格。
(3)合同履约中,供应商存在上述“查询平台及内容”中规定不良信息情形的,应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的结果,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依据,禁止其参加新项目采购时限为:
1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2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二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3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新项目采购。
4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
(二)国家法律法规、烟草行业和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对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规定有禁入和处理措施的,应从其规定。
(三)供应商(投标人)承诺提供增值服务的,须对增值标的价款进行明确,并列出增值服务内容和价款表。
五、供应商(投标人)信用评价管理及注意事项
若存在被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评价扣分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其信用评价扣分结果作为本项目评审时最终得分的必要修正依据。
(一)信用评价
1.信用评价实行累计滚动扣分制,适用于供应商参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采购活动。
2.对供应商实行动态扣分评价,每次被扣分的影响期为36个月(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示供应商信用扣分评价情况之日起),期满后消除。
3.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扣分的,将其扣分情况通知供应商。
4.供应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可向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超过3个工作日未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的,可不予受理。复核期间,仍执行原扣分结果。
(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1.信用评价未被扣分的供应商应优先邀请其参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活动。
2.信用评价累计扣分≥10分的,不得参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信用评价每扣减0.5分,则在其参与的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供应商的采购项目中,扣减其总评分0.15分。
4.进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满足行业采购管理规定采取直接采购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及废弃烟草专卖品(不含烟机)处置项目,不适用信用评价结果,但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应按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评价及运用于非上述情形的项目采购。
(三)国家法律法规、烟草行业和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对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规定有禁入和处理措施的,应从其规定。
(四)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扣分事项主要如下:
序号 |
评价情形 |
扣分规则 |
1 |
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合作意向,供应商未按承诺响应采购方采购要约邀请。 |
每出现1次扣1分,若由于该供应商未响应导致项目流标,则扣减3分。 |
2 |
组织、参与围标串标。 |
每1次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扣50分。 |
3 |
扰乱开标现场秩序。 |
扰乱开标现场,一次扣10分。 |
4 |
供应商进入采购方供应商资源库(及相同性质的供应商库)后,对公司采购需求未响应。 |
每次扣3分,以采购方向其发出邀请为一次。 |
5 |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方采购需求内容的。 |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内容,一次扣减1分。 |
6 |
虚假投标。 |
经核实后发现投标资料弄虚作假,一次扣减50分。 |
7 |
经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认定、查实,存在供应商向采购方或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威胁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的。 |
经核实后一次扣减50分。 |
8 |
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中标、成交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
出现一次扣减20分。 |
9 |
供应商不配合处理项目质疑、在质疑处理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出现一次扣减5分,以甲方发出配合需求为1次。 |
10 |
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发现供应商私自改变中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 |
改变履约义务:每一个单项履约义务扣5分。 |
改变招标标的物:每一个标的物扣5分。 | ||
改变技术参数:一项扣5分。 | ||
改变计价、结算原则:一项扣10分。 | ||
改变标的物单价:一个扣10分。 | ||
改变提供货物、服务时间:扣分值=5*招投标文件约定完成时间/合同约定完成时间,按单项履约义务进行计算。 | ||
改变违约条款:每修改一个违约事项,扣5分。 | ||
降低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每降低一条扣5分。 | ||
11 |
未经采购方同意擅自变更服务人员的。 |
一人次扣0.5分。 |
12 |
在施工、交货、服务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配合采购方工作的。 |
不按合同约定,采购方向供应商发出配合通知,通知中应明确需配合事项,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每拒绝配合一项工作,扣0.5分,未按要求的时间、质量配合完成工作的,每项工作扣0.3分。 |
13 |
无不可抗力的理由,拖延竣工、交货、交付服务时间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
按次进行计算,每次扣分值=1*实际完成时间/约定完成时间。 |
14 |
擅自提供降低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 |
一次扣5分。 |
15 |
提供伪劣产品对采购方造成损失的。 |
一次扣20分。 |
16 |
供应商违法、违约分包、转包的。 |
出现一次扣20分。 |
17 |
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向采购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对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
违反一次扣20分。 |
18 |
供应商与他人涉法涉诉案件导致采购方陷入法律纠纷,如采购方被追加为案件被告人、被列为案件第三人等情形。 |
一次扣5分。 |
19 |
供应商违反保密承诺,对外泄露信息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
违反一次扣20分。 |
20 |
供应商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地址、法人、开户行及账号、社会统一代码、与采购项目相关资质)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未反馈采购方,且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 |
违反一次扣3分 |
21 |
拒绝配合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一次扣20分。 |
22 |
对履约能力评价、验证不配合或提供虚假材料。 |
一次扣10分。 |
23 |
对采购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及故意拖延整改的。 |
一条意见不整改扣2分;拖延整改按意见条数进行计算,每条扣分值=0.2*实际完成时间/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单条最高扣1分 |
24 |
擅自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
擅自中止或者终止一个合同扣20分。 |
25 |
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被国家、行业及采购方监督检查或验收中出现安全、质量指标、环保指标或要求不合格的,给公司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
违反一次扣10分。 |
26 |
不按约定为采购方提供相应质保服务。 |
一项合同履约服务未提供扣1分。 |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黔灵东路七十八号三楼301开标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黔灵东路(贵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院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高新区铜兴大道周家屋场铜仁卷烟厂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66号汇金国际广场商务楼18楼业务二组
联系人:李飞、王戎、蔡翔
电话:0851-8536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