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6010601100600001001的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龙发改审[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和市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更新改造、中心城区污水管道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等,其中:(1)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主要是对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现状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包括鼓风机4台、曝气系统1套、一期脱水系统3套、MBR膜组1套等设备并对整个东墩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平台现有功能进行升级,增配污泥智能诊断、微生物识别、生化池无人船、智能曝气、智能加药、人员精准定位等智能化设备;(2)中心城区污水提升泵站更新改造,主要是对碧湖污水泵站、龙文污水泵站、龙江路污水泵站、漳滨污水泵站等共计10座泵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并增配拍套管道的液位、电导率等监测设备;(3)中心城区污水管道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主要是对中心城区水仙大街、建元东路等配套市政污水管道进行检测修复,并新建水仙大街与龙腾路污水连通管道、龙文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压力管、龙溪南路(迎宾大道至水仙大街)污水管道等。上述规模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7566.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3489.8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漳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本项目各阶段的物探、地形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内容:1工程勘察: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含现状管线物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施工过程的放样、零星测量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污水管网及设施等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行业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及后续设计服务(含优化、更改、补充)等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或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4月30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根据《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4-30 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不适用,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不适用。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子项(1)暂按6473万元,子项(2)(3)暂按11126.8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人民币245.6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gcjyzx.zhangzhou.gov.cn)(漳州发展招标采购网(https://zbcg.zzdc.com.cn/zzdc/porta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桃林路57号漳州第二自来水厂水务大楼5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21160,传真:/;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50号铭信大厦2层,邮编:363000;
电话:0596-6963678,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