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1炉C2和#2炉C1、D2原煤仓清堵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二、服务内容、范围:
1.服务内容:兴义市上乘发电有限公司#1炉C2和#2炉C1、D2原煤仓清堵装置优化改造项目
2.服务范围及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改造项目设计、设备生产和材料采购、设备安装和调试、培训并最终交付生产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技术协议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能满足制粉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需要,达到防止原煤仓堵塞的要求,本改造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3.服务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清水河镇联丰村尾巴田组(清水河电厂)。
三、服务工期
1. 在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所有产品供货,产品到货后当日双方组织验收,产品验收合格后2日内施工人员进场准备施工。现场施工工期:具备开工条件后,单台清堵机更换施工工期控制在7个日历天内。
2. 施工工期应满足甲方工期要求为首要目标,在紧急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克服困难、组织人员24小时轮班制不间断施工以满足现场的实际需要,同时也需保证安全管理到位,确保进度、安全两手都要抓。
四、竞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争谈判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疏通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接受商业性企业、代理商以及联合体的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3.竞争谈判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公司鲜章);
4.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5.业绩要求:投标方须至少具有原煤仓结构优化加装疏堵设备的合同业绩和对应的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各1份。扫描件须包含:买卖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关键信息页。关键信息页至少包括全封闭的密封结构,设备外部无动静结合密封,设备终生不用更换密封材料的相关描述,无此描述,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需附上业主/用户联系方式,供招标方查验,无业主信息和用户联系方式招标方不予采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与投标人主体不一致,将被列入黑名单。对于非乙方业绩或尚未投运的业绩,招标人将不作考虑。(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6.施工人员要求:不少于6人,其中焊工1-2人。投标方须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增加施工人员以保证满足工期要求。提供焊工资格证书(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7.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在合同执行阶段不得以原材料、人工成本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质量标准等影响甲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8.乙方如对技术协议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反映在差异表中。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仍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对于在差异表中未反映的异议,则表明乙方认可本技术协议的相应部分。(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9.响应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10.竞争谈判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谈;
五、竞谈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1.在签订技术协议之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乙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2.本技术协议涉及设计单位内容的要有审查签署手续,转交项目公司内容必须有设计单位确认签字。对供货周期长、不易采购等物资包含进口物资产品必须按本技术协议中的要求详细罗列清单并核对履行签字。
3.从签订合同之后至乙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增加合同金额。
4.对本技术规范中所提供数据,投标人须全面核实,确保系统各参数配合良好。
5.投标人对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对于投标人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投标人须考虑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供货、安装、调试(甲方负责组态),直至接口完备,满足正常运行需要。
6.凡是经招标人认可的在设计、制造、供货等方面的各项内容都不会解除投标人的任何责任。
7.所供货的产品,设备选型配置要求采用高效节能产品,电机的选型配置严格执行《GB 18613-2020电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关标准,能效等级为IE4级,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的、落后的产品(如电机等)和假冒产品。
本工程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交予第三方。
8.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六、采购文件获取
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梦乐城1号写字楼22楼-采购服务部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4月2日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09时30分前
获取方式:2025年4月2日在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发布公告;金州集团公司采购平台(http://116.171.245.10:2243/)公开发布采购文件,在采购平台中登录后进行下载;若是无登录账号,需联系采购方,按采购方要求提供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账号。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电子文档)。
七、竞谈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竞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09时30分前
递交地点:在金州电力集团公司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竞争谈判活动开始时间:采购平台结束时间开始进行竞争谈判活动
竞争谈判活动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梦乐城1号写字楼22层开标室
八、竞争谈判申请人投标说明
1.竞争谈判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竞争谈判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的含税、含运费和装卸费用进行报价。
3.本工程只有采购人有权修改本技术规范书,合同谈判将以本规范书为蓝本,并列入竞争谈判申请人认可的技术差异,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外,双方共同签署的联络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备忘录等补充文件应等同于合同文件,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采购人如有本技术规范书以外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招标澄清文件)提出,双方签字确认后可作为技术规范的附件,具有与技术规范同等的效力。如果本技术规范书前后出现有不一致的描述,采购人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5.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6.本工程使用国际计量单位(SI)制,招、投标双方均需遵循。工程中的工作语言为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中文编写。乙方按要求提供安装及安装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各个阶段所需的资料与图纸,包括电子版,其中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要求为CAD格式。
7.若本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竞争谈判申请人应在投标前提出澄清,未提出澄清的则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九、联系人:蒋尹(17708591089)
贵州黔铭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