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温水镇堤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陕西 宝鸡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2
项目业主
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陇县温水镇堤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高新区高新零路天玺台东门商业街行政办公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SY-2025-003CG

项目名称:陇县温水镇堤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温水镇堤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5,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5,400.00 175,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温水镇堤防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监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企业注册。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无在监项目(提供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下午 14:00:00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高新区高新零路天玺台东门商业街行政办公楼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陇县城关镇宝平路如家酒店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陇县城关镇宝平路如家酒店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并携带资格要求 1-10项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资料所有原件(原件he查后退回)及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到宝鸡高新区高新零路天玺台东门商业街行政办公楼二楼招标代理机构复核确认(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

2、注意事项:供应商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 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4〕68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 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水利管理工作站

地址:陇县北河堤5号

联系方式:18829029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天玺路天玺台小区配套商业32号1幢5号

联系方式:18966501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话:18966501122

陕西恒晟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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