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交建【2025】GZ002长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已在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11-411082-04-01-631831。招标人为长葛市正兴建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知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GZ002号
2、项目名称:长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3、建设地点:长葛市市域范围内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长葛市新建136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站),共建设安装充电桩2026台,其中7kW单枪交流充电桩810台、120kW/110V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1216台,建设光伏车棚46299.00m2;同时配建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箱变等电力设施、照明设备、安全设备设施以及平台数据库中心。
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第一标段:包括设计现场测绘、项目设计(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专题报告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等。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并负责运营该项目(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第二标段:长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总承包全过程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长葛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监理。
7、项目投资金额:21605.12万元,本项目为费率报价。
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费率为100%,以最终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最终合同价为中标企业的投标费率乘以财政评审基准价。
第二标段:经财政预算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0.8%。
9、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建设工期2年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总承包期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用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并签字确认。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 联合体要求
3.7.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7.2 本项目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60632)—“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6063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07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点击“平台导航”下方左侧的“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大厅登录页面——选择“投标人”身份,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找到已投标的项目——鼠标点击该项目即可进入开标操作界面,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葛市正兴建筑有限公司
地 址:长葛市东区葛天大道3号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 18839982112
代理机构:河南知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539042820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泰山路与陈寔路口盛合国际公寓西座1号楼
监督部门: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0374-6896278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住建局11楼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
联系电话:0374-619959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http://117.159.53.11:60632。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 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1)yd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2)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 2 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 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 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 — “投标人” — “许 昌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 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清单技术支持:1823601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