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洋河干流一期水毁修复工程磋商公告

地区:西藏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25-04-02
项目业主
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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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洋河干流一期水毁修复工程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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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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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洋河干流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15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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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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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ZFCG2025-2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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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尼洋河干流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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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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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241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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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如有):241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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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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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填预制块C25混凝土四面体2046.34立方米,钢筋制安48.88吨,施工临时工程等建设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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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地点: 林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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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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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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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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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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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8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9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0《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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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施工队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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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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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11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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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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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n\t\t\t\t\t\t\t\t\t\t\t\t\t网上下载\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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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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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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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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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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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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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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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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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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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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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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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采购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2、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及电子文档及投标函。
3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锁,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系统由专家发起的二次磋商报价邀请,错过或未二次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以系统要求为准)。
4、本项目各项公告信息在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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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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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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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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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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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52 8909 5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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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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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西藏德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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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幸福小区C2-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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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58 8256 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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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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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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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58 8256 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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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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